据册亨县纪委消息:近日,册亨县秧坝镇党委书记岑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经查,岑南峰在任册亨县坡妹镇副镇长、人大主席期间,直接参与管理坡妹镇“小金库”、长期占用单位资金不入账;在任册亨县秧坝镇党委书记期间,对秧坝镇违规购买公车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册亨县纪委常委会、册亨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岑南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册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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