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非法捕鱼激民愤 被村民逮着遭重罚
亮点黔西南讯 11月7日,册亨县八渡镇发生一起因投放危险物质非法毒鱼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册亨县公局第十党支部成功处置,严惩了非法毒鱼者,受到群众好评。
当日凌晨,册亨八渡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乃言河投放危险物质毒鱼,已被者弄村群众抓获,村民在违法嫌疑人员驾驶的面包车内发现一瓶未使用的药物和毒获的鱼等,人赃俱获。现场聚齐了者弄村、赶乃村、团丰村三个行政村群众约200人,准备对毒鱼的人进行“打击”。接到报警后,八渡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人员众多,群众情绪激动,分分要求严惩了非法毒鱼者。如果处置不好有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现有警力很难稳控事态。情况紧急,现场民警立即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王涌副局长汇报,请求警力增援。王涌副局长当机立断,立即调度秧坝、弼佑友邻派出所警力支援。凌晨三点钟,第十党支部蒋元生书记带领柳世泽所长等精干警力10人深夜赶赴现场,与八渡所民警连夜奋战,共商稳控事态对策。
天亮后,民警对被污染河流进行勘察,被污染河段从者弄村至团丰村,全长约10公里,河中鱼、虾巴虫(别名水蜈蚣)、螃蟹等生物大量死亡,生态被严重破坏。同时对二名非法毒鱼者进行现场审讯,经询问二名非法毒鱼者一名叫黄某某,男,45岁,布依族,另一名叫骆某某,男,45岁,布依族,均系册亨县岩架镇板弄村人。二人于2016年11月7日驾车到八渡镇者弄村,20时许在乃言河者弄村上游投下了600ML的农药灭扫利,开始捕捞河中的鱼、虾巴虫和螃蟹等,至23时许二人捕捞到10多斤鱼、虾巴虫和螃蟹离开,当驾车行至者弄村民委门前时被村民人脏截获。经册亨县渔业局到场的工作人员估算,此次事件损失达10万元以上。
中午13时,册亨县渔业局和册亨县公安局第十党支部民警组织受损的三个村的村民代表及两名涉嫌毒鱼人员在八渡镇者弄村民委会议室进行调解,渔业局工作员先向各村代表进行渔业法宣传教育,讲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然后在县公安局第十党支部书记蒋元生、八渡政法委书记许安辉、县渔业局杨副局长一番苦口婆心的说教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政策和法律教育,者弄村民委、赶乃村民委、团丰村民委同意按照村规民约对毒鱼人员给予20000元的处罚,用于重新购买鱼苗、虾巴虫苗、螃蟹苗恢复河流生态,非法毒渔的两名违法人员黄某某、骆某某同意接受处罚,至此事态得以平息。
此次事件的处置,第十党支部闻警而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了全县大局稳定,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展示了第十支部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深受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杜正胜 蒋元生 柳世泽 杨胜坚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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