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 10余货运车辆“栽”了
整治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册亨辖区各条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特重大交通事故发生,11月16日上午,册亨交警集中组织警力到该县者楼镇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经过一上午的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货辆10余台次,劝导12人次、纠正违法车辆(警告30余人次),查处超重超载10余辆。
行动中,册亨交警大队根据“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消除隐患、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以教育并处罚”相结合,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主要路口(水泥公司)设置检查点,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速、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对拒绝检查、强行闯卡、恶意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车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同时,积极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据了解,查处的超载大货车,不仅仅超载,大部分还伴随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污损看不清,有的没有放大号,甚至有的直接不挂号牌,还有部分驾驶员不带证件或者根本没有任何证件。
册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一辆查获的超载车辆旁边向笔者介绍说:“今天早上我们在路上查处的这一辆超载车辆,违法行为较多,一个是牌照,号牌没有固定好,牌照污损比较厉害,已经看不清楚了,严格来说必须是把车牌按规定安装、固定好它,这是一个;再一个水泥公司砂石场拉砂的重车辆较多,给公路损坏较大、也给交警部门带来不便的管理,这些车都是“五花八门”的,有的上牌,有的车辆牌子挂牌没有清晰跟完整,你像现在,怀疑他故意污损号牌;再一个,这个车辆你看,后边放大号基本看不见,这个放大号也不符合规定,这是一个;再一个,9月21日治理超限超载以来,像这样的车辆,车重加上货物总重应该在45吨,总重不超过45吨,但是我们通过过磅,这辆车辆现在的总质量已经达到60吨,也就是说超载将达到百分之十五,所以说这是非常严重的超载。据统计,一个早上,联合执法人员就查处了10余辆超载车辆,劝导12人次、纠正违法车辆(警告30余人次),查处超重超载10余辆。
在笔者采访时,一名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册亨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说:“按照国家五部委的治超意见,从9月中旬开始,册亨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对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通过这些天的治理呢,应该说初见成效。但是仍然有少部分车辆抱着侥幸心理,利用民警、执法人员吃饭、休息的时间上路行驶,掌握这个规律以后,今天(11月16日)上午,县交通局和我大队进行了联合治超工作,短短的2个半小时,我们的民警就查处了10余辆超载车辆。”
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9月21日正式施行以来。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更好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对超载车辆的吨数要求更为明晰,也更为严格。车货总重二轴车最高不超过18吨,三轴车最高不超过27吨,四轴车最高不超过36吨,五轴车最高不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整为49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能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能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能超过18.1米。
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有关信息将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潘虎 张文科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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