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 警犬训导员公告
册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 警犬训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册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犬训导员,派遣到贵州省册亨县公安局警犬基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
男性警犬训导员,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及饲养管理工作。
(二)招聘人数
警犬训导员岗位20名。
(三)工作地点
贵州省册亨县公安局警犬基地(县城内)。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3.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4.身高165厘米(含)以上;
5.热爱警犬工作、不怕脏、不怕累、有耐心、有信心,退伍军人优先;
6.无违法犯罪记录,其他法律规定的不予招聘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工资结构:基础工作+考核绩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2000元/月;经考核合格的,按考核等次对应发放绩效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费用,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为:一是如实完整填写《册亨县公安局招聘警犬训导员报名表》(册亨县公安局提供);二是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照片3张;三是符合放宽条件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报名地点:册亨县公安局政治部三科。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其本人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处能力等,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本人自付)。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参加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业务技能和平时表现综合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0859-4210090
联系人:魏真群(17385963232)
赵虹霞(18785956196)
册亨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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