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供电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会
册亨县供电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会。
黔西南州检察院、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册亨县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会。
6月2日下午,黔西南州检察院、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册亨县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会。会议在册亨县供电局召开,兴义供电局纪委书记龙泽辉、册亨县供电局党组领导及各供电所所长约30人参会。
会上,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局局长李旭辉针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发言,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的危害。册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岑如山结合册亨县近年来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了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及职务犯罪的心理特点。会议结合供电局的工作实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自己管住自己,廉洁奉公,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二是提高干部职工的党群意识和纪律观念,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力度,实施监督要到位,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时刻把预防工作抓在手里、放在心里,带领班子成员切实“一岗双责”,痛改风险防控,防止“两张皮”,防止制度“不落地”。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交流会的学习,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单位、对家庭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时刻自省、防腐拒变、警钟长鸣,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周维靖)
责编:许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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