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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在册亨法院公开审理

2017年06月11日 07:45:0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韦春海

近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诉坡妹镇人民政府环保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案件调查,2012年以来,册亨县坡妹镇人民政府未向相关部门申报,没有任何批准许可,也没有对垃圾堆放场地作任何防污、防渗处理措施情况下,擅自将马力林场一公共用地作为集镇街上居民生活垃圾堆放场地,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及生态环境。2017年4月份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检察建议后,该镇仍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为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免遭侵害,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就坡妹镇政府环保违法履职行政行为向普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由该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册亨县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作为公益诉讼人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并围绕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事实采取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客观、全面地向法庭出示了证据,被告进行了质证、认证,并就垃圾场的产生背景、垃圾处理方式以及垃圾场科学规划、管理等问题作出了阐述和表态。普安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应当依照职权,积极履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公益诉讼人提出的请求成立,并当庭作出判决:一是确认被告倾倒垃圾的行为违法;二是责令被告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环境整治工作。双方均表示支持法庭判决,不提出上诉。
据悉,为增强政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百姓富、生态美理念,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册亨县人民法院邀请了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办)的负责同志及部分村干部7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
(韦春海)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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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在册亨法院公开审理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06月11日 07:45:04 | 韦春海

近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诉坡妹镇人民政府环保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案件调查,2012年以来,册亨县坡妹镇人民政府未向相关部门申报,没有任何批准许可,也没有对垃圾堆放场地作任何防污、防渗处理措施情况下,擅自将马力林场一公共用地作为集镇街上居民生活垃圾堆放场地,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及生态环境。2017年4月份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检察建议后,该镇仍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为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免遭侵害,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就坡妹镇政府环保违法履职行政行为向普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由该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册亨县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作为公益诉讼人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并围绕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事实采取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客观、全面地向法庭出示了证据,被告进行了质证、认证,并就垃圾场的产生背景、垃圾处理方式以及垃圾场科学规划、管理等问题作出了阐述和表态。普安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应当依照职权,积极履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公益诉讼人提出的请求成立,并当庭作出判决:一是确认被告倾倒垃圾的行为违法;二是责令被告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环境整治工作。双方均表示支持法庭判决,不提出上诉。
据悉,为增强政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百姓富、生态美理念,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册亨县人民法院邀请了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办)的负责同志及部分村干部7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
(韦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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