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8时许,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坡妹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坡妹镇街上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达到现场后发现,事故地点处于十字交岔路段,一辆越野车撞在面包车右前轮保险杠上,面包车后退撞在后面的小轿车前保险杠上,造成面包车尾部保险杠轻微受损,右前保险杠、大灯、车门受损。小轿前保险杠轻微受损。
经询问了解,越野车驾驶员刘某表示,晚上4点过的时候,他从坡妹镇暗井回来,到这里的时候,感觉特别困。于是把车停在一牛肉馆旁边睡觉,当熟睡时,不知道怎么回事,踩着了油门就冲出去了。
事后经坡妹交警中队民警组织三方驾驶员进行调解,越野车驾驶员刘某因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受损车辆修理费用均由刘某负责,三方驾驶员现场达成协议,刘某当场支付给面包车驾驶员800元的修理费,今后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黔西南册亨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停车休息时,注意停车步骤操作;挂空挡、拉手刹,切勿盲目操作,改掉驾驶陋习养成良好驾驶行为习惯,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做合格驾驶员。
(吴业峰)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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