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近日,册亨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册亨县原农业局办公室负责人林启学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2013年,林启学在担任册亨县农业局办公室负责人期间,21次经办购买土特产茶籽油,用于接待上级开展检查等工作,合计资金76595元。2018年6月14日,中共册亨县纪委给予林启学政务记过处分。
2.册亨县工商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权昌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黄权昌在公务接待中2次违规使用香烟共4包,合计资金156元,并签字同意用公务费报销。2018年12月18日,中共册亨县纪委给予黄权昌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履行公职人员务必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距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主动作为,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我行我素的,坚决严查快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并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册亨县纪委监委)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