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制订并印发了《2019年贵州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重要意义,把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放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持续加力、常抓不懈。
方案明确,2019年,贵州省将在开阳等13个县(市、区)开展20万亩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每县1-4万亩耕地实施休耕,对耕地休耕试点给予适当补助。
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补助资金含耕地收益和管护补助,补助资金全部补助到休耕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在操作方式上,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提高试点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允许试点区根据试点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制订补助资金兑换办法,建立对农户实施休耕效果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每年对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休耕耕地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耕地肥力不减、地力提升的效果后,再兑现补助资金。贵州省将于4月10前与13个试点县(市、区)签订责任书。
附:2019年贵州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任务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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