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拍蝇"进行时 | 册亨县2名基层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册亨县对2起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册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某某案。王某某在负责全县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小学营养午餐和农村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期间,分别于2014年、2015年春节前收受兴义市粮油购销公司职工岑某某2瓶茅台酒、2瓶五粮液酒。2019年4月,王某某被立案审查。
2.册亨县岩架镇洛凡村劳动协理员毛某某案。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毛某某在担任岩架镇洛凡村协理员期间,收取2019年度洛凡村新农合参保金14080元后,未及时上缴,滞留个人手中长达三个月。经镇人社中心多次催促后,毛某某上缴9500元到镇人社中心,余款被其挪用于日常开支,给群众造成损失。2019年4月,毛某某被立案调查。(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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