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册亨县3名村组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1.册亨县纳福街道秧庆村统计员兼报账员周某益案
2017年8月,周某益以支付村办公楼装修费为由,以个人名义从村财乡代管专户中借款10万元,至今未还款,也未按要求冲账。2019年8月,周某益被立案调查。
2.册亨县纳福街道秧庆村农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余某国案
余某国任秧庆村农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秧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合作社涉嫌挪用种草养羊项目和精准扶贫山地土鸡生态养殖技术示范项目专项资金0.965万元,用于支付2018年合作社实施的水果玉米、灵芝种植等项目支出。2019年8月,余某国被立案审查。
3.册亨县坡妹镇茶园村屯上组组长陆某学案
2017年1月,坡妹镇茶园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低保提标评议会,将屯上组村民陆某云(已于2016年10月死亡)评为低保对象。陆某学作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屯上组组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陆某云在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直至2017年9月,时间长达11个月,涉及资金3106元。2019年8月,陆某学被立案调查。
(册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