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通知
州直各部门相关人员: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黔财会(2011)9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州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能够顺利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工作统一在我省新开发的“贵州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2、信息采集及换证范围:持有黔西南州财政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kj.gzcz.gov.cn),按照“注册—登陆—信息采集”步骤点击,如实填写信息,再持相关资料于6月10日前到州政府政务大厅进行审核、换证,6月11日至30日到州财政局会计科审核、换证。
4、信息采集及换证需提供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2)在网上自行打印的《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1张,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一张(用于张贴新版证书上,要求与上传照片一致)。
(5)持证期间学历及职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学历及职称变更后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需要在系统中标注的证件资料。
5、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持证人的相关资料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并收回旧版证书统一销毁。
7、请持有证书的相关人员在有效时间范围内办理,逾期未办理者不予补办。
黔西南州财政局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