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真武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所属马家屯林场恢复改造公开招租的通告
我街道所属马家屯林场内的树木因火灾被烧毁,火烧木已砍伐完,为尽快恢复林场生态植被,发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仁府复(2011)46号文件批复,街道办事处拟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改造恢复。现特面向社会公开诚招改造经营者。
一、林场基本概况
真武山街道办事处马家屯林场位于街道西南面的马家屯居委会,距县城2公里,因森林火灾,林场树木基本被烧毁,现火烧木伐完,需进行恢复改造。林场现有场员12人,勾图面积2500亩,照明用电拉通、林区主道路已贯通。
二、改造经营范围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造林恢复植被为主,坚持生态优先,多种经营模式结合,做到资源培育与合理有效利用并举,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共赢。
三、出租年限和租金
出租年限不高于30年,租金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前4年每年每亩不低于150元,从第五年开始每年每亩按10%递增。
四、恢复改造期限
承租方必须在2年内改造完成,全部恢复植被。在2011年12月30日前须完成改造面积的60﹪以上。2012年12月30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五、招租方式
采取竟争式谈判的方式进行,以参与者所报承租经营年限、租赁费等确定取得该林场的恢复改造和经营管理权。
六、招租条件及要求
1、林场由承租方出资进行恢复改造和经营管理,承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方继续承租和经营管理。
2、承租方必须是省内外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公司(企业)和个人,有类似经营管理者优先。
3、报名时需交付保证金600万元,所交保证金500万元按恢复改造进度分批给予拨付返还,最后留100万元作为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待林场全部改造验收后拨付返还。
4、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必须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清当年的租金。
5、承租方在改造期间,不能以经营、管理权的名誉进行融资和重新转包。
6、根据场员的自愿,承租方必须接收林场现有场员,根据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解决好林场场员的就业。
7、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马家屯林场恢复改造公开招租经营实施方案》
七、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兴仁县真武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7日下午6点钟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6213300 13339699338
传 真:08596220003
兴仁县人民政府真武山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