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国土公字[2011]14号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兴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坪东街道办事处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报名时间、期限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6日17:00时止。
2、挂牌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7月7日16:00时止。
3、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每个工作日9时至11时,14:30时至17:00时。
4、报名地点: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
5、挂牌地点: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四、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有意竞买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索取资料,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个人竞买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竞买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应于2011年7月6日16:30时前到帐有效。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有3家或3家以上的,实行拍卖出让;若竞买人不足3家的,实行挂牌出让。
2、竞买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转为土地出让金,并另缴土地出让价款5000万元,余款于交地之日前一次性付清。交地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建设,2年内竣工。
3、该宗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者承担。
4、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5、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兴义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兴义市神奇东路61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黔西南州分行(三小斜对面)
收款单位:兴义市土地储备中心
保证金帐号:20352239900100000305011
联系人:余光灿 刘 皑 胡 俊
联系电话:0859-3119158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