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贵州省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
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复审方式: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州委组织部根据报考时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1年6月24日至6月27日(8: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8:30—17:30)。
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黔西南州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各招考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以县(市)为单位,对照报考条件,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定向招录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黔西南州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职位笔试总成绩无考生达到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该职位取消。通过复审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复审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时须达到本考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工作环节。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各招考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主动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职位所在地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进入资格复审的定向考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贵州省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6月27日前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四、有关事宜
(一)各招考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考职位要求,对各报考类型考生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年限、任职资格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是否存在不能报考情形等认真进行审查。资格复审实行责任制,凡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招考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在6月30日前将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报州公务员招考办。
(二)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全州的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0859-3223231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32298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