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1年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黔西南州2011年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黔西南州2011年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州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工作时间)。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
地点:详见附件一:《2011年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地址及咨询电话》
三、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按照《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011年11月1日,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可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由招聘单位网上打印),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部门的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指资格复审时仍在编在岗的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单位须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各单位负责。各单位必须在11月16日下午15:00前将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报州招聘办。
(二)州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聘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南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全州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9-3221609
附:
黔西南州招聘办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