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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

2012年05月07日 09:32:36来源:中国黔西南 作者:

  各县市党委、政府,顶效开发区工委、管委,州委各部办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近日,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州委办字[2012]52号)、《关于启动黔西南州旱灾救助应急二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州府办发电[2012]95号),对当前全州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作了周密的部署。为贯彻落实“两个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重申如下抗旱救灾工作纪律。

  一、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

  做好当前的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以严格的政治纪律保证州委州政府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部署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执行州委办字[2012]52号、州府办发电[2012]95号两个紧急通知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四帮四促”和作风建设等活动的开展,在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中,做到重心下移、干部下访、工作下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各项工作。必须加强统筹,切实抓好城乡供水调度和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抗旱保障能力;必须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抗旱保障农业生产,切实推进春耕生产;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孤寡老人、老弱病残、五保户、困难户、因灾缺粮户、单家独户的救助,绝不能有一人因灾伤亡;必须严格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必须科学调度水源,依法处理水事纠纷;对因瞒报、漏报、迟报、谎报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管

  对各级政府安排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要确保及时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备案审查,确保及时用于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对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决策,精心组织,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在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为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对违反上述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黔西南州纪委
黔西南州监察局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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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

中国黔西南 | 2012年05月07日 09:32:36 | 

  各县市党委、政府,顶效开发区工委、管委,州委各部办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近日,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州委办字[2012]52号)、《关于启动黔西南州旱灾救助应急二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州府办发电[2012]95号),对当前全州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作了周密的部署。为贯彻落实“两个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重申如下抗旱救灾工作纪律。

  一、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

  做好当前的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以严格的政治纪律保证州委州政府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部署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执行州委办字[2012]52号、州府办发电[2012]95号两个紧急通知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四帮四促”和作风建设等活动的开展,在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中,做到重心下移、干部下访、工作下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各项工作。必须加强统筹,切实抓好城乡供水调度和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抗旱保障能力;必须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抗旱保障农业生产,切实推进春耕生产;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孤寡老人、老弱病残、五保户、困难户、因灾缺粮户、单家独户的救助,绝不能有一人因灾伤亡;必须严格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必须科学调度水源,依法处理水事纠纷;对因瞒报、漏报、迟报、谎报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管

  对各级政府安排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要确保及时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备案审查,确保及时用于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对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决策,精心组织,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在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为抗旱救灾保生产保民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对违反上述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黔西南州纪委
黔西南州监察局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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