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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

    二、项目概况:

    戈塘金矿于1993年建成投产,戈塘金矿(一期)针对二龙口矿段拢孔块段资源储量进行开发利用,至2004年底戈塘金矿(一期)资源基本全部消耗。戈塘金矿(二期)针对二龙口矿段上免浪块段资源储量进行开发利用,设计采矿能力12×104t/a为中型规模矿山。目前,戈塘金矿(二期)矿山尚可服务年限为4.3年。

    科花金矿2004年取得采矿权,针对科花矿段资源储量进行开发利用,科花金矿4×104t/a为小型规模矿山。目前,科花金矿矿山尚可服务年限为1.2年。

    目前金市场价格上扬,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了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规划整合(黔国土资矿管函 [2006]065号),将原戈塘金矿(一期)、原戈塘金矿(二期)、原科花金矿和下免浪金矿(普查)四个矿业权整合形成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

    矿山整合前原戈塘金矿(一期)矿石开采区和原戈塘(二期)露天开采区,矿山整合完成后此场地将不再利用。整合后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主要由井巷工程、办公生活场地、矿石精选场地、弃渣场、取土场、尾矿库和附属系统7部分组成。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486.33t,服务年限25.3a。整合后矿山规模为采选16万t/a,采矿方式为地下开采,选矿采用全泥氰化—碳浆提金工艺。项目投资总额26643万元,70%贷款,30%自筹。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目前,施工期已基本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随之基本结束;

    2、营运期锅炉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运营期采矿、选矿车间的矿石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营运期矿井水、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4、营运期采矿废石、炭浸尾矿、锅炉灰渣、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5、营运期设备运行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锅炉烟气、粉尘的防治措施

    矿山选用一台DZL1-1.0-W型卧式快装螺纹管链条锅炉,采用高效湿式脱硫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脱硫效率要求大于60%,除尘效率不低于90%,使锅炉烟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后外排。

    采矿采用湿式作业可有效地降低井下粉尘,同时在井下采用中央对角式通风除尘换气扇,以保证井下空气质量。矿石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洒水和加防尘罩等措施防止粉尘污染。

    2、噪声的防治措施

    采矿设备噪声一般采用加消声器,或加设隔声罩等,尽量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由于采矿生产是采用井下开采,高噪声的采矿设备在井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选矿生产过程中尽量选用噪声较低的破碎、筛分和磨矿设备,在总图布置及设计上予以考虑设备的布设位置,同时加强个人防护等措施。

    3、废水治理措施

    矿井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于生产,部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外排。

    选矿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采用具有脱磷脱氮效果的一体化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采矿废石部分就近填充采空区,剩余送原科花金矿排渣场堆存。

    炭浸尾矿送原戈塘金矿尾矿库堆存。

    锅炉灰渣与炭浸尾矿一起送原戈塘金矿尾矿库堆存。

    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5、生态恢复措施

    对采矿可能导致的地表裂缝、塌陷等应进行土地整治,对受影响的村民房屋根据实际破坏程度进行搬迁和维修,对受影响的耕地和林地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对原戈塘金矿(一期)和原科花金矿露采遗留的废弃采场及时进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报告和矿山土地复垦报告的要求对矿山进行生态恢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采选规模为460t/d,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贵州省矿产资源规划》、《黔西南州矿产资源规划》。在确保落实环评中提及的环保措施,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金矿(整合)建设基本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厂址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电话或写信反映:

    建设单位: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岳部长            联系电话:13885902438

    邮箱:425027687@qq.com

    环评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唐松            联系电话:13951724435

    邮箱:sstang@sina.com

    八、保留时间:10天。

    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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