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景峰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巴结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拟建项目由: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兴义市景峰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巴结段)项目:按规划走向,路线起于景峰大道则戎段K9+361拱桥处,起点桩号:K0+000,坐标X= 496409.2300,Y= 2760242.1020,经石门坎、倒立洞、赵家湾、大海子、瓦厂、沙药湾、干戛、垭口上、魏家凼子、卡子(吉隆堡)、大山、萝卜凼、道班房、水打龙、田坊(移民新村)、云家屋基、棵纳树,终于者桑坡观景(兴巴公路K34+100)处,终点桩号:K13+820,坐标为X= 501611.2980,Y= 2751654.2590,道路全长1382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城市Ⅱ级主干道标准,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总投资:约12.7亿(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扬尘、粉尘排放,燃油车辆、设备尾气相对集中排放对环境空气有时限性影响,施工机械有噪声产生,以及临时占地、拆迁等将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破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有一定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道路通行地段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排放将对道路两侧环境,特别是敏感点有一定影响;路面污物和废油通过雨水冲刷流入河水中,对河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汽车采用无铅汽油等烟气治理措施;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远离环境敏感区、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设备、在居民区附近严禁夜间施工、必要时设置移动声屏障。营运期噪声敏感点处设计安装隔声设施来控制噪声污染;
生态及社会:改进施工方式以减少路基施工对地表的破坏和对自然水流的影响。施工结束及时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对路基坡面采取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并做好道路沿线绿化,将道路沿线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
水环境:施工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避免各种油污的跑、冒、滴、漏,加强施工人员营地的管理防止其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固体废物:尽量减少弃土的产生,合理选择弃土场,覆土绿化或压实;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兴义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对兴义市的建设和城市路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无论是社会、经济还是环境,其正面效应远大于其负面效应。只要本项目在建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营后又能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是评价范围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蒋乐 联系方式:1359692776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巩工 联系方式:025-86998879
5、公示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3年02月18日-201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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