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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年检通告

2013年03月02日 08:48:4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年检通告

    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在黔西南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必须到原登记机关参加年检。

   为方便企业,提高年检效率,黔西南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企业网上申报年检。网上年检的基本步骤为:

    一、登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zgs.gov.cn),选择“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网上年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私营企业党建统计表(仅限建有党组织的私营企业填写)”并提交,用户可以参照“贵州省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完成提交年检材料5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登记机关预审核情况。经工商机关预审提出“材料退回补正”意见的企业,需重新修改补正后再次提交。

    三、审核通过的企业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私营企业党建统计表》,并按照年检须知要求和企业类型于2013年6月30日前,携带加盖企业印章的《年检报告书》、加盖私营企业党组织印章的《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其中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保险、担保、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三年内有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需提交审计报告。其中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凭2012年8月1日施行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规定换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到原登记机关重新登记后才能参加年检。

    四、网上预审“不予以受理”的企业,请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年检,请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或提交年度报告。

   请参检企业于2013年3月1日起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详细查阅“贵州省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填报本企业2012年度年检材料,参加网上预审。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检验的企业,工商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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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年检通告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3月02日 08:48:49 | 


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年检通告

    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在黔西南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必须到原登记机关参加年检。

   为方便企业,提高年检效率,黔西南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企业网上申报年检。网上年检的基本步骤为:

    一、登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zgs.gov.cn),选择“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网上年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私营企业党建统计表(仅限建有党组织的私营企业填写)”并提交,用户可以参照“贵州省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完成提交年检材料5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登记机关预审核情况。经工商机关预审提出“材料退回补正”意见的企业,需重新修改补正后再次提交。

    三、审核通过的企业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私营企业党建统计表》,并按照年检须知要求和企业类型于2013年6月30日前,携带加盖企业印章的《年检报告书》、加盖私营企业党组织印章的《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其中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保险、担保、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三年内有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需提交审计报告。其中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凭2012年8月1日施行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规定换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到原登记机关重新登记后才能参加年检。

    四、网上预审“不予以受理”的企业,请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年检,请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或提交年度报告。

   请参检企业于2013年3月1日起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详细查阅“贵州省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填报本企业2012年度年检材料,参加网上预审。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检验的企业,工商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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