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兴义市殡葬改革与管理,适应“四创”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州委办[2012]133号《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兴义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兴义市殡葬管理局决定对火化区域内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实行有偿举报,现将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公告如下:
一、在第一时间内,举报违反殡葬法规占街占道,占公共场所、单位院落、住宅区等治丧的,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300元;
二、在第一时间内,举报将应当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骨灰送到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400元;
三、在第一时间内,举报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实行土葬的,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元。
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和个人信息等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兴义市殡葬管理局:3222713 15329910663 18985998818
福禄山集中治丧点服务电话:3229494
兴义市殡葬管理局
2013年3月20日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images/ldqxn_wx.jpg)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