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执行《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那坡立交桥建设期间在市区内
实施小型汽车按车牌尾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的公 告
兴府通〔2013〕51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发布了《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那坡立交桥建设期间在市区内实施小型汽车按车牌尾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公告发布后,部分市民反映该公告划定的范围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市人民政府对以上意见高度重视,经过对该公告的再次审查和讨论,认为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因此决定暂缓执行《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那坡立交桥建设期间在市区内实施小型汽车按车牌尾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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