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聂建平政协黔西南州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政协黔西南州委员会
关于免去聂建平政协黔西南州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3年9月23日政协黔西南州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聂建平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并因涉嫌犯罪,根据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州纪字[2013]12号)通知建议,经政协黔西南州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免去其政协黔西南州第七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撤销其政协黔西南州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向政协黔西南州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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