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豹子洞金矿(技改)15万t/a采选项目拟采用的评价标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贵州省安龙县豹子洞金矿位于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镇大坝村,是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7地质大队独立投资经营的露天国有矿山企业,为原安龙县豹子洞金矿、安龙县庆丰金矿、安龙县杨家大坡金矿、安龙县胡大坪金矿整合而成。新整合矿山分两期建设,一期6万t/a,二期15万t/a,截止2013年末安龙县豹子洞金矿二期扩建工程已基本完成。
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2]531号)关于提高行业准入规模的要求,黄金采选冶企业最小规模为:新建露采矿山日处理矿石量300吨/日。现有新整合矿山矿石品位较低,采用池浸工艺达不到产业政策规模化生产要求,故建设单位决定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替代旧工艺,将原有池浸工艺改为堆浸工艺,从而达到产业政策规模化生产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进黄金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技改项目预计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建成投产,投产后规模保持不变,开采量依旧为15万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号令)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特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认真研究该项目有关材料、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建设期:建设期建材等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公路噪声、扬尘污染。工业场地建设施工噪声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矿井生产过程产生的扬尘和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矿坑水、生活污水排放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一定程序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尽量使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散状物料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全封闭,或加盖覆盖篷;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产生的废渣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理。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绿化、防尘洒水、边开采边复垦等措施保持因项目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占地影响。
污废水处理: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处理后的污废水尽量用于矿井生产用水。
消烟、防尘、防噪措施:环评要求井上采用洒水防尘的措施,运输扬尘采用洒水和密闭运输措施。对于矿井噪声,将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此外,矿井生产工人将采取个体防护措施防尘防噪。
固体废物:废石采取定点堆放处理,废石堆场设有排水涵洞、防流失挡墙和废石淋溶水池,并积极开展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将运往当地环保部门提定的地点处置。
项目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地保护矿区内生态环境,矿井“三废”排放可以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可增加当地闲散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龙县豹子洞金矿总投资1200万元人民币,将现有项目氰化池浸选矿工艺改成堆浸喷淋提金工艺,继续同时金矿采选。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技改项目公众支持率较高;选矿废水、生活污水等均要求进行全部综合利用;采空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同类型矿山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生态建设。
本项目采用电、罐装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并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安龙县豹子洞金矿处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也可向建设单位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受金矿开采影响的村庄居民以及金矿井田范围内所有的村庄、河流、地下水、地表水、道路等环境保护目标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安龙县豹子洞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