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
简 章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增急需紧缺教师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共计20名。
详见《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不限,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1101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06临床医学教师职位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截止到2014年9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②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⑤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⑥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⑨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人数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当天报名结束后的报名人数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xyrsj.gov.cn/)和现场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兴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兴义市木贾街道办事处西南植物园背后,从州农科所大门进入。可乘兴义公交4路、11路车到农科所站下)
报名费:100.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
2、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填写《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 9月17日至18日到兴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兴义市木贾街道办事处西南植物园背后,从州农科所大门进入。可乘兴义公交4路、11路车到农科所站下)领取。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兴义户籍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兴义户籍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乡镇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由市武装部审核盖章确认。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市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市招聘办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2014年 9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案报市招聘办审定后,由兴义市教育局按方案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同时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其中某职位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该职位人员全部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并且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时参加或自动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兴义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笔试占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40%计算。
所有成绩小数部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兴义党建网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分数,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截止到2014年9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2、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或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对象。
七、体检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统一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由市招聘办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及体检相关事宜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兴义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 经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 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五)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915263
0859—3811805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xyrsj.gov.cn/)、“贵州兴义党建网”(www.gzxydj.gov.cn)。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以上2个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2个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一:《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
附件二:《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三:《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加分申请表》
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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