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范围
规划名称: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
规划范围:示范区西邻龙场镇,东靠贞丰县城,位于现状309省道两侧,其南北两侧以山体为主,规划总用地面积2709.28公顷。
二、产业定位
结合示范区发展的使命与任务、资源与条件,确定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的总体定位为: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功能于一体,极具推广价值与带动效应的绿色产业示范区。
三、产业发展目标
以农业种植、设施农业、养殖业为基础,以加工生产产业为核心,以衍生拓展产业(休闲、观光、体验、商贸、商业、物流、教育、科研、展销展示)为关键。
四、发展规模
示范区范围内可容纳人口规模约为7万人。
五、规划总体布局结构:
“一轴、五片”带状、组团式发展
一轴:产业发展轴,即“绿色农业观光大道发展轴”;
五片区:农业产业片区、龙场镇预留建设用地、畜牧业产业、高效农业产业、县城建设用地。
六、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实施单位:贞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13118590068
七、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陈侯巷 邮编:441021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710-3069856
E-mail:305092690@qq.com(注明“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环评”)
八、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实施方案》→以《规划环评实施方案》为依据,开展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区域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在区域环境特征调查,现状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基础上,识别主要制约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评价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及产业结构环境合理性分析,从环保角度对规划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九、征求公众及有关单位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了解吗?。
2)您对设立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3)您对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4)您认为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含周边地区)的主要环境现状问题是?
5)您认为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可能会给本地区带来哪些环境影响?
6) 贞丰县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民众的生活质量?
7)如果您在本次规划拆迁范围内,是否同意搬迁?
8)如果您为搬迁户,您将同意以何种方式进行补偿?
9)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规划方案持何种态度?
十、公众及单位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及有关单位可向上述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十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时间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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