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电〔2014〕28号)安排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州庆、“六月六”、“八月八”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州庆:4月30日(星期四)放假,5月4日(星期一)放假。
六、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七、“六月六”:7月21日(星期二,农历六月初六)放假。
八、“八月八”:9月20日(星期日,农历八月初八)放假,9月21日(星期一)补休。
九、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十、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通讯工具畅通,做到工作衔接不断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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