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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勇华洗煤厂12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2015年03月12日 14:48:05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兴仁县勇华洗煤厂12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项目拟建地址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下山镇崩土山村,由兴仁县勇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现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担我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洗煤厂设计规模为120万吨/年,洗煤厂为中心型动力洗煤厂,选煤工艺为“预先脱泥+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粗煤泥TBS分选机+浮选的联合工艺流程,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2、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
(1)建设项目煤泥废水闭路循环利用,不外排。少量的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洗煤废水在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对地表水造成的影响较为严重,厂区修建事故水池,尽可能的避免事故情况的发生。
(2)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堆场扬尘、运输扬尘、工艺粉尘等,原煤储煤场采用落煤栈桥—防风抑尘网式储煤场,原煤至主厂房的胶带运输走廊采用封闭运输及洒水装置,产品煤包括精煤仓、中煤仓及矸石仓均均为圆筒仓,煤煤储煤场、中煤及煤泥储煤场设置半封闭棚架结构,扬尘较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洗煤系统及各种泵机等,经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能够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运行管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废铁器、矸石与污水处理污泥,矸石外销,生活垃圾与污泥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兴仁县勇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勇华          联系方式:13984672333
    Email:729099077@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5-66671567
传真:025-68661189   Email:gzlcyh@163.com
5、公示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2日。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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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勇华洗煤厂12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3月12日 14:48:05 | 

兴仁县勇华洗煤厂12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项目拟建地址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下山镇崩土山村,由兴仁县勇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现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担我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洗煤厂设计规模为120万吨/年,洗煤厂为中心型动力洗煤厂,选煤工艺为“预先脱泥+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粗煤泥TBS分选机+浮选的联合工艺流程,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2、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
(1)建设项目煤泥废水闭路循环利用,不外排。少量的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洗煤废水在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对地表水造成的影响较为严重,厂区修建事故水池,尽可能的避免事故情况的发生。
(2)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堆场扬尘、运输扬尘、工艺粉尘等,原煤储煤场采用落煤栈桥—防风抑尘网式储煤场,原煤至主厂房的胶带运输走廊采用封闭运输及洒水装置,产品煤包括精煤仓、中煤仓及矸石仓均均为圆筒仓,煤煤储煤场、中煤及煤泥储煤场设置半封闭棚架结构,扬尘较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洗煤系统及各种泵机等,经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能够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运行管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废铁器、矸石与污水处理污泥,矸石外销,生活垃圾与污泥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兴仁县勇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勇华          联系方式:13984672333
    Email:729099077@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5-66671567
传真:025-68661189   Email:gzlcyh@163.com
5、公示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2日。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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