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公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根据《贵州省人防音响警报器试鸣办法》的规定,贵州省每年在9月18日上午10点统一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在兴义市城区八办、木浪河库区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试鸣信号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2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响3分钟)。请相互转告,不要惊慌。
特此公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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