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拟建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0710-3069856
电子信箱:314252391@qq.com (注明“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贞丰县环保局
电话:0859-6610119
附件:
《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贵州火生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贞丰县龙场镇循环经济园
建设规模:年回收处理废旧轮胎2万吨,生产销售成品炭黑0.7万吨,钢丝0.5万吨,附属产品燃料油0.76万吨。
建设内容:建设炭黑原材料生产线4条、炭黑造粒生产线1条。达到年处理废旧轮胎2万吨。
总投资:3000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项目从产业政策、选址、环境容量、环境影响、防护距离、公众参与及总图布置等方面均不存在限制性因素,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污染物如下:
(1)废气
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裂解炉燃生物质烟气、抽丝、磁选、粉磨和烘干过程中的炭黑粉尘。废气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分述如下:
①裂解炉烟气
拟建项目新上四条裂解生产线,每条线八个裂解炉,裂解炉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年耗量为6144t,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所中主要污染物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2.91t/a、1.23t/a和10.44t/a。
②造粒生产线烘干烟气
烘干工序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年用量6t。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所中主要污染物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00284t/a、0.0012t/a和0.0102t/a。
③粉尘
拟建项目粉尘主要来自于抽丝、磁选、粉磨工序,拟建项目治理措施采取高效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袋式除尘设备与气流磨粉机一起密封使用。
气流磨在密闭情况下粉碎,配备袋式除尘器装置,通过4320~8640m3/h的风机将净化后的炭黑尘引至15m高烟囱高空排放。按平均风量6480m3/h计算,每天工作12h,炭黑产生量约为粉碎量的0.5‰,则炭黑尘产生量为3.5t/a,产生浓度约为150mg/m3;袋式除尘效率约为99%,排放量约为0.035t/a,排放速率0.0097kg/h,排放浓度约为1.5mg/m3。
④无组织排放气体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主要存在于装置区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H2S。
(2)废水
①水封罐一月清理一次,废水量840t/a,更换下来的废水经蒸发处理器蒸发后,作为危废处理,产生量为126t/a。
②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油水分离过程中含油废水,废水产生量8kg/t油,项目含油废水量60.8t/a与水封废水一起经蒸发处理器蒸发后作为危废处理,产生量9.12t/a。
④拟建项目劳动定员6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4.8m3/d(按用水量的80%计,年废水量为1440m3),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是:COD:250mg/L、BOD5:120mg/L、NH3-N:25mg/L、SS:200mg/L、动植物油:30mg/L。
(3固体废物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钢丝、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蒸发后的废液、裂解炉燃烧灰渣、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废钢丝5000t/a、炭黑尘3.465t/a、灰渣1845 t/a、生活垃圾18 t/a、废液135.12 t/a。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四、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各项目指标均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
监测断面各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环境噪声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可知,项目四个监测点位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已达到2类标准的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各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有组织废气影响预测结论
在正常工况下,裂解炉烟气污染物中SO2、NOX和烟(粉)尘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199m处,最高浓度贡献值分别为1.607E-02mg/m3、2.382E-02mg/m3和3.122E-02mg/m3;远远低于SO2、NOX、烟(粉)尘远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SO2小时标准0.50mg/m3、NOX小时标准0.24mg/m3、TSP小时标准0.9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3.21%、9.93%。
在正常工况下,烘干炉烟气和炭黑粉磨尾气污染物中SO2、NOX、烟(粉)尘和烟(粉)尘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199m处,最高浓度贡献值分别为1.607E-02mg/m3、1.32E-04mg/m3、3.67E-05mg/m3、0.000461mg/m3;SO2、NOX、烟(粉)尘远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SO2小时标准0.50mg/m3、NOX小时标准0.24mg/m3、TSP小时标准0.9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3.21%、0.05%、0%、0.05%,均小于10%。
气磨机产生的炭黑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也都超出标准。经计算气磨机产生的炭黑尘最大占标率23.89%,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环保装置可正常运营时方可开始生产,以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平时要多注意环保装置的检修、保养,尽可能地避免环保装置失灵或故障。
另外,在填料过程中开仓门时会有一定的异味气体逸出,厂房要增加排风扇,将异味气体尽快置换出去。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合计算结果,车间防护距离为100m。
③区域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距离车间最近的的敏感点厂界西侧上水桥村坝口组为250m,位于大气防护距离之外,经估算模式预测,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能实现稳定达标,该项目对环境敏感点影响有限。
为防止本次拟建项目废气以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在大气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J343-2010)表1中B类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1#~4#监测点主要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工程分析,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钢丝、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蒸发后的废液、裂解炉燃烧灰渣、职工生活垃圾。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方式,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对环境影响甚微。只要该项目在投产后加强管理,坚持工业固废“零排放”,即可最大限度的控制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
六、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废气
工艺废气
①裂解炉烟气
拟建项目新上四条裂解生产线,每条线八个裂解炉,裂解炉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年耗量为6144t,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同类配套的除尘设施,裂解炉选用静电除尘器对其燃烧废气进行处理,该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7%,处理后SO2排放浓度为30.55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72.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59mg/m3,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标准要求(SO2850mg/m3、烟尘200mg/m3)。因此,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裂解炉废气措施可行。
②造粒生产线烘干烟气
烘干工序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年用量6t。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同类配套的除尘设施,裂解炉选用袋式除尘器对其燃烧废气进行处理,该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7%,处理后SO2排放浓度为30.55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72.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59mg/m3,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标准要求(SO2850mg/m3、烟尘200mg/m3)。因此,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裂解炉废气措施可行。
③粉尘
拟建项目炭黑冷却包装系统主要污染物为炭黑粉尘,主要产生环节为炭黑破碎环节和包装环节,拟建项目治理措施采取高效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袋式除尘设备与气流磨粉机一起密封使用。炭黑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抽丝和磁选工序中炭黑虽经水雾喷洒除尘,仍会有少量炭黑尘产生,需加强管理。
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粉尘产生点情况,建设单位设置运行可靠、除尘效率高的收尘设备。含尘气体经高效除尘设备净化后有组织的排放,除尘器收下的粉尘收集后与产品一并外售。
④无组织排放气体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主要存在于装置区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H2S。
装置区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是开闭裂解炉加料仓仓门时逸出的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气体H2S。由于本项目全部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设备密封性好,投料时由于裂解仓内保持负压状态,可以大大减少工艺废气的外漏量,并且导气装置全部采用封闭结构,可有效防止工艺废气的泄漏,根据设计,拟建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装置可有效减少裂解气的泄漏量;通过类比国内相似工程,在开关仓门的过程中,H2S的无组织挥发量约为不凝可燃气的0.05‰,经计算,H2S的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2t/a,排放速率0.008kg/h。
在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管理,尽可能采取密闭操作,采用密封防泄漏泵,以减少生产车间和废水处理车间的无组织排放。同时在无组织排放源外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无组织排放污染源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该工程所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食堂油烟处理措施
选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过程中,主要为厨房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
按就餐人数60人次计,按每人次耗油量约30g,则每日耗油量约1.8kg。厨房的作业基本程序包括煎、煮、炸、炒等,据类比调查,油烟产生量约占总耗油量的2.8%,则油烟产生量为0.050kg/d(0.0165t/a)。厨房共设1个基准炉灶,属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小型饮食业单位,因此,油烟废气的处理效率应在85%以上,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m3。
本项目油烟废气经风管收集--袋式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油烟管道引至食堂屋顶(约6m)排放。
防护距离保证性及控制要求
根据前述内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最终的防护距离为卫生防护距离确定的装置区100m。
根据总平面布置可知,办公楼均在防护距离之内,因此,建议在车间与办公楼之间的区域加强绿化,以减少废气对人员的影响。
①保证性
根据现场调查,距车间边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面约250m处的上水桥村坝口组,不在项目防护距离之内,因此无组织排放废气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②控制性
在规划建设中,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居住区等其他人群长期居住场所。
(2)废水
该项目排水体制为“清污分流”。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汇入到排入贞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双龙河。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 的标准后排入双龙河。
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水封废水,水封罐用水一月更新一次,更换下来的废水先暂存于沉淀池,更换下来的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器蒸发后,作为危废处理。
油水分离过程中含油废水与水封废水一起经蒸发处理器蒸发后作为危废处理。
循环冷却水系统清洁下水由雨水管网排至双龙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安装时,加装减振装置,可消声5~15dB(A);对产生气流噪声的设备选用吸声材料,基础减振。可通过在设备定位装置与地面之间垫减震材料或安装减震器,并在设备基础周围适当设置减震沟,减少震动噪声的传播。此措施可一般消声20dB(A)左右。其次是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如将高噪声车间设计成封闭式围护结构,使噪声下降10~20dB(A)。同时采用车间外及厂区四周绿化,利用树木的屏蔽作用使噪声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在厂区布局上,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厂房隔声作用控制噪声传播。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钢丝、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蒸发后的废液、裂解炉燃烧灰渣、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钢丝、裂解炉燃烧灰渣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废水蒸发后的废液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均有合理的综合处理、处置方式,能够实现固废处理率100%,措施可行。
七、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结论,拟建工程建成后SO2排放量为1.24t/a,NO2排放量为10.5t/a,COD排放量为0.22t/a,氨氮排放量为0.04t/a。
建议本项目SO2:1.24t/a、NOx:10.5t/a;园区截污管网建成后,COD、氨氮排放量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考核,不在核定总量指标,建议只作为接管考核量,指标为COD:0.22t/a;氨氮:0.04t/a。工业固废合理处置,不允许排放。
八、清洁生产结论
清洁生产分析表明: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及产品水平较高;能耗较低;对于生产中污染物的产生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减少了污染物产生量;末端治理设施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九、公众参与
被调查公众及单位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表示接受并将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使项目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评价认为周边群众和各方面代表绝大多数对项目的建设是持支持态度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将产生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对风险事故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要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和监控,特别应注重周围居民区的保护。本评价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将公众的合理意见纳入到下一步初步设计中进一步细化工艺设计,同时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会应加强同当地群众的沟通,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应尽力吸纳周边公众作为工厂工人,解决周边公众的部分就业问题。
十、风险分析结论
(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涉及易燃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是燃料油,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区及存储区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确定为二级评价。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0km 范围内。
(2)风险可接受水平
根据风险值定义,计算确定拟建项目最大风险值为5.00×10-6/a;其风险事故风险值均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a,本项目事故风险可以接受。
(3)事故水池
根据本项目的设计,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消防水经切换阀门,由污水管网汇集到厂内230m3事故水池进行暂存。根据生产情况,设计分批次将事故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因此,事故消防水在未经处理情况下不会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纳污水体带来影响。
(4)初期雨水
本项目各类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均位于车间内部,因此不需要收集初期雨水。
(5)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各原辅材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拟建项目生产带来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防范风险事故的关键在于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工作,增强风险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建全控制污染的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器材,勤于检查,杜绝事故隐患,防范于未然。
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并严格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定期进行演练,防治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
十一、报告书总结论
贵州火生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贞丰县龙场镇循环经济园内新建贞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年回收处理废旧轮胎2万吨,生产销售成品炭黑0.7万吨,钢丝0.5万吨,附属产品燃料油0.76万吨。
经过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贞丰县总体规划的要求,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项目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学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
只要该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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