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黔西南之歌》歌词征稿启事
《法治黔西南之歌》歌词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活动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39号)提出的“创作金州法治之歌,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唱响依法治州主旋律”要求,中共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法治黔西南之歌》歌词征文大赛。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中共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治黔西南》编辑部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面向州内外关注黔西南法治建设的歌词作者及文学爱好者,征集符合本次歌词征稿活动要求的原创作品。
2.作品要求:歌词作品暂定名《法治黔西南之歌》,创作者可根据创作内容自行拟定歌词名。歌词稿件创作应充分体现法治建设主题,有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作品结构要符合艺术规范,既气势磅礴,又琅琅上口,易于传唱,雅俗共赏。每首作品应在30行以内,须原创首发,如涉嫌抄袭剽窃的文责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或删节。特别申明本次征稿活动获奖作品版权及推广使用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对特别申明的认可。
3.投稿要求:邮传电子稿件及邮寄纸质文稿均可。文末请附个人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文档件名主题格式:征文+体裁+标题+姓名,发送至邮箱:fzqxntg@163.com;邮寄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法治黔西南》编辑部(州司法局内),邮编562400。咨询电话:(0859)3812433,联系人:景尤甫。
三、征稿时间
征集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止,截止时间以邮传电子文档件计时和邮寄文稿邮戳时间为准。
四、评奖方式及奖项设置
由组委会聘请州内专家数人组成评委组,对所有征集稿件进行评比,确定奖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稿酬分别为4000元、2000元 、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稿酬各500元。
五、后续创作
对获奖优秀作品,经组委会研究选定,报请州委、州政府审定批准后,邀请专业作曲家谱曲,于年内以一定方式在州内推广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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