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级相关部门办公室力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17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7名,事业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调工作按照编制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一)考调计划
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17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7名,事业人员10名)。
(二)考调职位
详见《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兴义市党政机关(不含参公管理单位)科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九级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党政机关(不含参公管理单位)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年龄在32周岁以内(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年度除外)。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有考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
8.符合相关调动条件要求(在符合其他条件前提下,2014年及以前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2015年及以前录用的市级部门公务员可参加考试)。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受过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设置开考比例,考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考调职位计划数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二楼,联系电话:0859-3220144。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4张。
请报考人员从兴义网(http://www.xyw.gz.cn/)下载《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取消考调资格。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二楼领取。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由市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工作。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考调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4.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6.笔试、面试成绩在兴义网进行公示。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所有成绩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市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且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对拟调对象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试用3个月,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859-3220144)
监督电话:市纪委(0859-3236600)
附件:1.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
兴义市2017年公开考调市级部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