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兴义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经营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公告
2018年04月02日 18:34:10来源:兴义市文明办 兴义市道路运输局 作者:
关于开展兴义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
经营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
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出租车、公交车营运行为,加强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推进社会共同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意识,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奖举报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内容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城市打表收费区域内向乘客喊价、议价的行为。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甩客、故意绕道和未经得车上第一乘客同意擅自拼客的行为。
(三)出租汽车在营运过程中抽烟、吃食物、电话聊天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地点或不靠边停车上下乘客,影响交通通行的行为。
(五)公交汽车不进站的行为。
(六)公交汽车营运过程中强行占道、挤道影响交通通行的行为。
(七)公交汽车驾驶员私自收取车费的行为。
(八)公交汽车、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态度恶劣、辱骂、殴打乘客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
24小时举报热线:0859—3129129
(二)网络举报
通过网络将拍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照片(视频)发送至兴义市道路运输局微信公众平台或道路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股邮箱(QQ邮箱:2411537250)
(三)来访举报
直接到兴义市道路运输局投诉处理中心进行举报,地址:兴义市下五屯老南站旁交通运输局一楼。
三、奖励办法
(一)每一起违规举报奖励金额为50元人民币。
(二)道路运输局投诉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每一起举报的违规行为进行核实查证,并将查证核实的信息发至被举报人违规车辆所属公司,由违规车辆所属公司联系举报人,当面将奖金兑现到举报人手中。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内容要求客观真实,不得编造、电脑合成或下载使用网络作品。
(二)为便于查证处理,举报人需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如举报行为发生具体时间、地点、车号等。
(三)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实名制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
五、活动开展时间:2018年4月—2019年4月(试行)
兴义市文明办 兴义市道路运输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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