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020年第六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警,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与严格考察相结的方式合,择优录用。因本次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员:限男性;人数:50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能吃苦耐劳,纪律观念强;
2、限兴仁市户籍;
3、身高170CM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明显疤痕、心理疾病、肢体功能障碍等;
5、矫正后双眼视力不低于4.9;
6、在其他机关部门从事过公益性岗位未满3年人员,并且离职满6个月以上;
二、资格条件
1、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28周岁);
2、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学历(18—24周岁以内);
3、易地扶贫搬迁户可以放宽到初中学历;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30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兴仁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东湖加油站旁),联系电话:0859—621779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对报考人员基本条件或特殊条件进行审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入围人数。
2、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情况确定入围人数,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三)政审、体检及公示
1、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3、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临时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或者电话通知)。
四、职责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警务勤务辅警,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被招录的勤务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大队领导对被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招聘的勤务辅警实行月工资制,试用期每月工资1600元(含保险),正式录用后,根据《兴仁市公安局辅警岗位设置、层级管理及薪酬标准》发放。
(来源:兴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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