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普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局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招聘人数及招聘职位
(一)招聘人数:46人
(二)招聘职位:见附件1《普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1)
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高:男168CM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执勤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其他公安机关开除或辞退处理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以下材料: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1份;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工作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
普安县公安局七楼政工室(沪昆高速普安收费站往江西坡方向500米)。
聘用程序
辅警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跳远、4×100米往返跑、男生1000米)--政审--体检(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录用等程序进行。按照招聘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由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与其签订。
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础薪酬+绩效工资”方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五险个人缴费部分需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转正后,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另加绩效考核等工资。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凡有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体检的,视为放弃;
(三)应聘人员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方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空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应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不得违反会场纪律、考场纪律,如有违反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途径或停留过中高风险地区返黔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
本公告由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23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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