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第九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优化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九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47号)精神,结合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上发布的公告。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5名到州疾控中心工作。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成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用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5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截止2021年4月30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https://rc.guizhou.gov.cn/)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具备引聘职位《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止2021年4月24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它原因不宜引进的人员。
五、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开考,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10日(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地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兴义市兴义大道)。
注: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书(需有考生本人签字)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21年6月11日(周日)上午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复检)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将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3.在引进工作中,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4.2021届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取得应聘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并提交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验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等材料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此次引进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十、疫情防控
(一)领取考试准考证阶段
1.组织发放准考证的工作人员,全程戴口罩,搞好个人防护。
2.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要求近期内未离开过黔西南州,身体状况无异常,体温测量正常,方能参与相关工作。
3.领取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全程配戴口罩,通过贵州健康码扫码、测温,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领取考试准考证。
4.有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省份区域旅居史的,须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
(二)考试阶段
1.考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近期内未离开过黔西南州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参加考务工作。
2.考生进入待考区域前,自行下载贵州健康码(或现场扫码),扫码确认为绿色,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区逗留聚集。
3.有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省份区域旅居史的,须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
(三)体检阶段
1.考生收到体检通知后,不得前往新冠肺炎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考生参加体检前,如实报告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有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省份区域旅居史的,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
(四)其他要求
1.考生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时请如实填写《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
2.考生须如实告知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一律取消参考资格。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领取准考证地点、考试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4.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工作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考生可登陆“黔西南疾控微信公众号”查看。
(三)未尽事宜,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3121316
附件:
1.人才需求表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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