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关注民生

散布网络谣言被拘的启示

散布网络谣言被拘的启示

本网韦欢

    5月28日,黔西南州兴仁县公安局网警在开展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腾讯微博上发表了一条虚假信息:“昨晚剑平池抓到40多个带枪的恐怖分子,兴仁的,我想说,兴仁不安全了。”警方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确认为肆意编造的谎言。而造谣的赵某某,终因违反《治安处罚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据5月30日《亮点黔西南网》)

    众所周知,当下是全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如果在网上乱吹风传谣必会产生诸多不良的后果,甚至给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带来巨大威胁。网民赵某某利用腾讯微博乱“吹风”,最终把自己“吹”进了拘留所,能怪谁呢?

    在笔者看来,兴仁警方面对网络谣言,能够迅速查清案情,一举将谣言的制造者抓获,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值得赞誉!事实表明,加强法治是制止谣言再度发生的有效手段。只有当谣言制造者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才能起到震慑作用。不仅使其不敢重犯,而且可以收到“杀一儆百”的效应,从而从根本上预防新的谣言出现。

    据了解,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却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不难看出,赵某某只图一时之快,不考虑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任性而为,用编造的谎言误导了公众的判断,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付出了代价,让人深思。

    中国是法治社会,网络底线必须遵守。网络虽然是虚拟社会,但是网民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只要行为越过了法律所允许的边界,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为此,这起事件,教训是深刻的,它不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而且还要求我们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应当加强自身对网络谣言的鉴别能力,并依法规范上网行为,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