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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将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违法多保费将提高!

2015年07月23日 14:45:38来源:贵州商报、贵州都市报 作者: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以及网上疯传的一则消息称“一车多本”销分系统将自动报警;谁被抓拍,谁来处理,且必须刷二代身份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于10月升级,升级后将有一些新功能。7月22,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有些所谓的“新规”,其实早已实施两年多了。

 
  1.“一车多本”销分系统自动报警 2013年5月就已实施
 
 为打击违法买分卖分的现象,早在2013年5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后,网传的“‘一车多本’销分系统将自动报警”功能就已实现。
  对于网上这些即将执行的“新规”,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是否进行升级目前尚未接到通知,但网上疯传的这些所谓新规,其实已并不新,有的都已执行了两年多。
 “一本驾驶证可处理三辆车,一辆车最多可接受三本驾驶证处理违法,至今已实施了两年多。”省公安厅交管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斌介绍说。我省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此规定,对同一驾驶证本记分周期内处理三辆以上非本人所有车辆违法及一年内三名以上驾驶人(不包括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为同一辆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经仔细询问、审核后,如当事人所陈述内容与该交通违法事实不符,将拒绝接受其处理交通违法,当事人则被列入“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
 

 

  对被录入“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的嫌疑人员,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其调查,如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证据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2.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需采集违法当事人图像,2015年2月已实施


 早在2014年10月1日起,为防止挪用和盗用他人驾驶证,贵州省开始实行在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时,需读取驾驶人二代身份证进行确认。

 在2015年2月2日起,贵州省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启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新流程,驾驶员需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面签”。“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将对接受处理的驾驶员二代身份证、面部图像、驾驶证及行驶证等进行采集,确保面部图像、身份证、驾驶证三类信息为同一人,再通过调取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证据照片核查是否为违法当事人,信息比对确认无误后传送至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交通违法处理。”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民警王媛媛说。这样的规定,将以往窗口民警直接开单改为需通过上级部门后台审核才能开单,杜绝找熟人等违规操作的出现。

 

 3.交通违法过多,保费将提高


 

 另外,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消息,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准备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贵州省将与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共享平台,今后交通违法将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若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多,在其购买保险时,将提高相关保险收费标准。

 同时,为方便驾驶人今后开展各项交管业务,交管部门再次提醒,驾照登记信息(包括本人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已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应及时拨打交警咨询服务热线122或前往当地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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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将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违法多保费将提高!

贵州商报、贵州都市报 | 2015年07月23日 14:45:38 |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以及网上疯传的一则消息称“一车多本”销分系统将自动报警;谁被抓拍,谁来处理,且必须刷二代身份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于10月升级,升级后将有一些新功能。7月22,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有些所谓的“新规”,其实早已实施两年多了。

 
  1.“一车多本”销分系统自动报警 2013年5月就已实施
 
 为打击违法买分卖分的现象,早在2013年5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后,网传的“‘一车多本’销分系统将自动报警”功能就已实现。
  对于网上这些即将执行的“新规”,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是否进行升级目前尚未接到通知,但网上疯传的这些所谓新规,其实已并不新,有的都已执行了两年多。
 “一本驾驶证可处理三辆车,一辆车最多可接受三本驾驶证处理违法,至今已实施了两年多。”省公安厅交管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斌介绍说。我省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此规定,对同一驾驶证本记分周期内处理三辆以上非本人所有车辆违法及一年内三名以上驾驶人(不包括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为同一辆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经仔细询问、审核后,如当事人所陈述内容与该交通违法事实不符,将拒绝接受其处理交通违法,当事人则被列入“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
 

 

  对被录入“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的嫌疑人员,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其调查,如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证据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2.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需采集违法当事人图像,2015年2月已实施


 早在2014年10月1日起,为防止挪用和盗用他人驾驶证,贵州省开始实行在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时,需读取驾驶人二代身份证进行确认。

 在2015年2月2日起,贵州省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启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新流程,驾驶员需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面签”。“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将对接受处理的驾驶员二代身份证、面部图像、驾驶证及行驶证等进行采集,确保面部图像、身份证、驾驶证三类信息为同一人,再通过调取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证据照片核查是否为违法当事人,信息比对确认无误后传送至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交通违法处理。”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民警王媛媛说。这样的规定,将以往窗口民警直接开单改为需通过上级部门后台审核才能开单,杜绝找熟人等违规操作的出现。

 

 3.交通违法过多,保费将提高


 

 另外,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消息,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准备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贵州省将与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共享平台,今后交通违法将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若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多,在其购买保险时,将提高相关保险收费标准。

 同时,为方便驾驶人今后开展各项交管业务,交管部门再次提醒,驾照登记信息(包括本人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已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应及时拨打交警咨询服务热线122或前往当地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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