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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发布整治交通秩序通告 网友称史上最严的"市九条"

       近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兴义市人民政府通告》(兴府通〔2013〕50号):为推动“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创造优良秩序,展示兴义美好形象,经兴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2日起,在兴义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告整治内容共9条,其中有“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拘留”;“对无牌车辆一律暂扣”;“对机动车辆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按规定从严处罚”;“严禁三轮车(含三轮电瓶车)进入城区,一经发现,一律暂扣”;“对驾驶二轮摩托车(含二轮电瓶车)不带安全头盔、超员、飙车的一律严处”等。

    “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拘留”,“对无牌车辆一律暂扣”,有网友和市民认为,兴义市这种专项整治的严厉程度,以前是没有过的,是兴义市1988年3月1日正式成立市25年以来,最为严厉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说,这是“ 兴义史上最严的交通管理整治活动!大家多小心点,不要闯红灯!”

    兴义市这次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面对每天上万辆的汽车、摩托车出行,而不少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含二轮电瓶车)超载、超速,不带安全头盔、飙车的现象又十分突出,管理工作量之大,管理难度之大,考量我们管理部门的执行决心、水平和能力。

    关心房地产的兴义网民汪先生,套用“国X条”管理房地产谈兴义市发布通告整治交通秩序的话,颇有意思,他说:一个畅通的交通秩序,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是广大市民和网友所期盼和需要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兴义市出台交通秩序整治史上最严厉的“市九条”,是符合绝大多数市民和网友心愿的。他支持这个《通告》,并表示会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附:兴义市人民政府通告

兴府通〔2013〕50号
 
     为推动“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创造优良秩序,展示兴义美好形象,经兴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2日起,在兴义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三轮车(含三轮电瓶车)进入城区,一经发现,一律暂扣;
 
    二、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拘留;
 
    三、对无牌车辆一律暂扣;
 
    四、对所有逆行行驶作记分、罚款处理,对乱停乱放车辆一律拖移;
 
    五、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六、对非法营运的车辆从严从重处罚;
 
    七、严禁人力三轮车、滑轮车、板车在城区行驶,一经发现一律暂扣;
 
    八、对机动车辆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按规定从严处罚;
 
    九、对驾驶二轮摩托车(含二轮电瓶车)不带安全头盔、超员、飙车的一律严处。
 
        特此通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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