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牺牲民警胡洪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兴义举行
工作人员宣读公安部唁电
向胡洪同志遗体默哀
护送战友遗体
战友英魂不朽。
向战友致敬。
亮点黔西南讯 “忠魂不朽、英名永存”,8月29日,因公牺牲民警胡洪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兴义福禄山殡仪馆隆重举行。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薛朝宾,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邹碧声,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沙征凯,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宏亚等领导,以及普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州、县政法各部门干警、群众代表、家属近千人参加了仪式。
8月26日下午18时许,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胡洪在楼下镇中队办公室处理一起无牌无证超载违章驾驶摩托车案件时,被嫌疑人杀伤致死,英勇牺牲。
胡洪同志牺牲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发来唁电。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秦如培,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黔西南州委书记张政,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州委常委、副州长周登涛,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宏亚,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宏等部、省、州领导专程送来花圈,对因公牺牲的民警胡洪表示哀悼。
挽联高悬、花圈重重、哀乐回荡……
遗体告别仪式由普安县委副书记牟庆芳主持,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邵南方介绍了胡洪同志生平。工作人员宣读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省公安厅政治部发来的唁电。在低徊的哀乐声中,参加仪式人员集体向胡洪同志遗体默哀,并鞠躬告别,寄托哀思。
胡洪,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2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普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三级警司警衔。
胡洪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他以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公安工作。他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爱憎分明、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参与办理交通违法案件4704起,交通事故案件17起,办理行政拘留案件49起,他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公安业务知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吴钦钦 杨海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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