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激情山水·美丽兴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和展示“实力兴义、活力兴义、和谐兴义、美丽兴义”形象,中共兴义市委、兴义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一届“激情山水·美丽兴义”摄影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举行,特制订本方案。
大赛主题:激情山水 美丽兴义
大赛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4月30日
三、主办、承办
主 办:中共兴义市委
兴义市人民政府
承 办:中共兴义市委宣传部
四、组委会
策 划:袁金富(市委副书记、顶效开发区工委书记)
吕世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执行策划:张玉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谢 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 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德琴(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匡斌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志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
刘 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霆(市新闻中心副科级干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匡斌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方 芳、周国昌、焦 燚、常兴龙、陈 龙,具体负责摄影大赛的日常工作。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反映的内容:兴义市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历史遗产、人文景观、城市建设(含城市夜景)和工业、农业等方面。
2.中外摄影家、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第一届“激情山水·美丽兴义”摄影大赛。
3. 以组照形式参赛的摄影作品,同一主题不得超过6幅。
4. 数码黑白、彩色摄影作品均可参赛,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 请采用10吋照片并附电子文件方式投稿,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文件数据5M以上,并填写好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作品标题、图片说明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系统传送,也可使用移动硬盘或光盘直接投送。
6.凡入选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及组委会推广资料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参赛作者必须以实名投稿,不允许以虚假姓名、他人作品参赛;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品、奖金,并在媒体曝光。
8.参赛作者均被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上规则。
9.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入选奖20名,奖金200元,颁发证书。
七、投稿方式
网上投稿:电子邮件308317208@qq.com
邮寄投稿:贵州省兴义市市府路1号市委宣传部“激情山水·美丽兴义”摄影大赛办公室(市新闻中心 )张霆 收
邮 编:562400
联系电话:1388592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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