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月25日,晴隆县“11·08”犯罪嫌疑人被押解指认现场。晴隆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蒋蜀安,县政府副县长刘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宏,县法院院长岑卫参加指认大会。
自该县大田乡达土村“11·08”非法采煤案件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公安局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满足案件办理需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县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押解犯罪嫌疑人到大田、马场两乡镇指认现场。
每到一处,都挤满了围观的人群。法制宣传组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给群众宣传国家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盗采受到的法律制裁等法律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杨浩 龙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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