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晴隆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守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抗旱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该县作出三项纪律要求:一是严肃政治纪律。抗旱救灾是全县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扶贫联系点,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鼓励群众积极搞好生产自救;县级领导要深入联系乡镇,指导、督促当前的抗旱救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各职能部门要恪尽职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对安排调拨的抗旱救灾资金、物质,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及时用于抗旱救灾,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擅自脱岗、离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抗旱救灾工作的,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制度从严处理。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抗旱救灾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值班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在抗旱救灾期间,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请假,暂停休假。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坚守抗旱救灾第一线,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岗,确需离岗的,必须报上级主要领导批准。强化值班制度,要明确一名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抗旱工作的领导一律不准外出,一旦旱情进一步加剧,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救灾工作。(龙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