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晴隆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的柏忠达持续追捕14年杳无音信,在“清网行动”中核实,才知其已在广东省深圳市再次杀人被执行死刑。
柏忠达于1997年1月12日16时许伙同柏忠彦,罗代平、柏忠朝在晴隆县沙子镇街上将王胜成杀伤,把张全忠杀死后潜逃。“清网行动”开展后,莲城派出所认真仔细地查询比对,得知柏忠达已再次杀人被深圳市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为进一步确定这一信息,所长韩江鸿与指导员杨凯于7月26日奔赴广东省深圳市核实,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文书、档案资料等信息,确定柏忠达于2004年在广东省深圳市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了死刑,2005年12月被执行死刑。
(胡 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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