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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酒后被骂几句 便将他人杀死

    亮点黔西南讯  9月9日,晴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州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迅速破获一起故意伤人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卢某与被害人李某无冤无仇,只因酒后李某骂了卢某几句,卢某便大动杀机,将李某杀伤致死。

    9月9日8时10分,晴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莲城派出所电话报称:在中心街大操场旁边路上有一40多岁中年男人睡在地上,头部有伤口,地上有大量血迹,120急救车送至晴隆济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不明,请派员勘查现场。因案件发生在县城中心地带,时逢赶集天,且又在贵州省“酒博会”开幕期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接报后,晴隆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现场勘查、走访和案件信息研判,死者李某,男,彝族,1968年3月5日出生,晴隆县沙子镇砚瓦村利寨组。随后,民警又详细对李某的生活、行踪轨迹进行了研判,最终发现在9月9日2时30分,一名全身黑色装扮的男子与李某一起从新时代往大操场方向行走,随后该男子于4时30分又回到现场。专案民警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该男子为卢某,马场乡木业村人。9月9日21时,犯罪嫌疑人在晴隆县连城镇中心街被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带血的水果刀一把。

    经审讯,卢某交待,9月9日2时30分许,其酒后在莲城镇中心街地税局(新时代)三岔路口遇上受害人李某,李某乱骂他,本来当时就想打李某,但见周围人多,便没动手,于是将受害人李某以扶的方式拉到新马路下大操场路口进行殴打,将李某摔倒在地,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李某头部、臀部、手臂等部位,后逃回东街自己租屋睡觉,导致李某大量失血休克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晴隆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仍在进行中。(胡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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