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从11月份起, 晴隆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管理,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对党政领导干部不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要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纳入调查内容,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考核,将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和县安监局联合进行专项考核。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工作成效显著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情况要记入全县安全生产履职档案。( 龙昌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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