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共计30万余元。
4月26日,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中心街一烟酒店被盗窃大重九、福贵、中华等香烟,价值3.2万余元。案件发生后,晴隆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案件侦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办案民警快侦快破。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对案件开展侦破。
为及时侦破案件,专案组民警几度重返案发现场寻找破案线索,并在县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通过对案发现场痕迹物证及对周围群众的大量走访排查,对获取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寻找破案突破口的同时,邻县兄弟单位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传来信息称莲城镇的余某有入室盗窃嫌疑。获取信息后,专案组民警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在加紧收集破案线索的同时,利用获取余某的通信号码并加其微信进行聊天。通过多次聊天,终于取得了余某的信任,余某答应6月12日18时许,在晴隆县莲城镇新时代广场见面。按照约定,余某按时乘坐他人车辆到达约定的新时代广场,车辆停下,余某迟迟不肯下车。余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其在车内见情形不对,准备乘车潜逃时被早已设伏的民警迅速出击,当场将其抓获。余某落网后,同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随后被专案组民警押回晴隆审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余某(男,现年32岁,晴隆县莲城镇人),蔡某某(男,现年23岁,盘县红果镇人)对涉嫌盗窃莲城镇中心街烟酒店一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扩大战果,深挖线索,专案组民警加大审讯力度。据余某、蔡某某2人供述:自2019年元月以来,余某邀约蔡某某、旷某某(在逃)、方某某(在逃)到晴隆县城及普安县城专门以烟酒店为作案目标共作案8起,盗窃各类香烟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蔡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追捕旷某某、方某某及案件侦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郭敬黔 李骅 )
编辑: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