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30日,全州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4.35亿元,同比增长17.11%,净增2亿元。
分税种看,增值税完成87492万元,同比增长1.73%,增收1485万元;消费税完成17126万元,同比增长35.75%,增收4510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0815万元,同比增长62.48%,增收11850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完成82万元,同比下降75.52%,减收253万元;车辆购置税完成8013万元,同比增长72.69%,增收3373万元。
今年以来,全州国税系统在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旱灾,导致电力税收同比减收1.3亿元,全州生产总值同比仅增长8%的不利形势下,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好、大、快”的指导思想,借助消费税政策调整、车辆购置税税率减按7.5%征收、部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等有利因素,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受旱灾影响不大的煤炭、烟草、有色金属、批发等行业,加紧制订行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行业税收管理规律,试行县局征管纳税服务一体化模式,确保“大税源管得精、中税源管得好、小税源管到位”,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对受旱灾影响严重的水力发电企业和重点企业,通过领导带队走访、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倾听纳税大户的涉税需求。
同时,启动网上办税业务,大力建设全职能标准化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轻松、便捷的纳税服务;不断加大依法治税力度,选取税法遵从度风险高的煤炭生产和流通、房地产、制药、建材等行业集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通过多措并举,全州国税收入实现稳中有升,除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因政策因素同比下降外,其他税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黄 敏 李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