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我省接连发生多起煤矿事故,省政府办公厅紧急下发通知—— 五类矿井立即停产整顿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8月以来接连发生多起煤矿事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五类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五类矿井 立即停产整顿 据介绍,2010年8月份以来,我省接连发生仁怀市长岗镇明阳煤矿“8·3”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毕节地区赫章县达依乡达依煤矿“8·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六盘水市水城县都格乡河边煤矿“8·7”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迅速遏制当前煤矿事故多发势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全省。 《通知》要求,凡存在以下情况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一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矿井;二是水害隐患严重、雨季“三防”措施未落实的矿井;三是未淘汰木支护、采掘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矿井;四是以整合技改之名行非法生产之实、或非法违法建设、或施工不能保证安全的整合技改矿井;五是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 驻矿安监员每月入 井检查不少于15次 《通知》要求,必须落实《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黔安〔2010〕7号)有关规定,驻矿安全监管员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5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5次,必须与井下作业人员同时入井同时升井),确保煤矿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能正常运转。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发现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51-6824213,传真:0851-6891134。 全面清查保留一套 独立生产系统矿井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检查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矿井。有关部门对全省所有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县级相关部门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验收及政府未按规定挂牌、与整合技改工程发生关联、转让和劳务承包的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矿井,要立即取消该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矿井资格。被取消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公安机关停止提供火工品,供电部门停止提供生产用电,煤炭管理部门停止提供煤炭准运准销证。 |
作者: 实习生 刘红艳 本报记者 方正伟 编辑: 李茂 |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