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笔者从兴义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暨培训会上获悉,全市所有煤炭矿山企业从当日开始,停产20天,整顿安全生产隐患。
兴义市有煤炭矿山企业13个,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切实扭转当前煤矿地面工业广场脏、乱、差及井下管理混乱的局面,全面落实井下各项安全措施,促使市内煤矿管理水平上台阶,确保年内所有煤矿达到三级煤矿质量标准,兴义市决定对煤矿企业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所有煤矿企业停产20天,重点针对煤矿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违规违章行为以及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水害隐患严重、雨季“三防”措施未落实的矿井,未淘汰木支护、采掘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矿井,以整合技改之名行非法生产之实、或非法违法建设、或施工不能保证安全的整合技改矿井,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进行整治。
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煤矿,市经科局停止其原煤外运,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生产用电供电;未取得保留一套系统资格的整合、技改煤矿和新建煤矿,由市经科局按照批准的设计,核定每天建设工程出煤量;本次专项整治中停产整顿、停产整改、停工建设的矿井,复工时必须要达到三级煤矿质量标准矿井要求;对于不具备整改能力、整改无望的煤矿,可与有技术和管理能力的煤炭大集团进行整合、兼并重组,采取托管、承包等方式合作,走大矿带小矿的产业发展之路;在地质灾害区开采的煤矿,要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确定井下工作面布置顺序和保安煤柱。
为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兴义市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各煤矿企业督促整治。
(吴玉菊)